台北巨蛋案之殷鑑不遠,祈望盧市長明辨慎思神岡豐洲二期案

臺中市政府於民國101年6月18日
與台開公司簽訂臺中市政府委託辦理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(下稱系爭園區)二期申請、設置、規劃、開發、租售及管理計畫契約書(下稱系爭契約)
臺中市政府雖向本公司提起確認契約不存在之訴,
惟 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,日前業已刊登新聞稿內容公示社會大眾,
法院新聞稿內容請見如下:
https://tpb.judicial.gov.tw/tw/cp-2000-2145968-f288a-061.html
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於新聞稿內容宣告駁回臺中市政府之請求,
本人,再次慎重呼籲盧市長,雙方的合約依舊存在,也依然有效。
本公司仍是豐洲二期開發案唯一合法之開發廠商。
台北巨蛋案之殷鑑不遠,祈望盧市長明辨慎思,
能以地方父母官重信義然諾之胸懷,
能以大度公正無私之胸襟捐棄成見,
與台開集團繼續為全體臺中市民共創地方美好福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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