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最新消息】四年訴訟、十億元投入:台中豐洲工業區二期的停滯與行政濫訴之爭

在台中神岡的豐洲工業區外圍,大片荒地靜靜擺放著施工剩餘的鋼材與標線。這片土地,本該是中部精密機械產業的下一個聚落——豐洲工業區二期。

但從2011年簽約至今,十四年過去,工程未啟、招商停滯、廠商用地需求高漲。卡在開發之間的,不只是行政程序,更是政治、法律與責任的糾纏。

一、從甄選優勝到法律戰場

2011年6月18日,台中市政府正式與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(台開公司)簽約,委託其開發「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」。

當時,台開被選為甄選案的優勝廠商,評審認為該公司在全台多處園區的開發經驗充足,資金能力穩健,可迅速推動中部產業基地的擴建。

依照契約,台開負責園區設置、開發、租售及管理工作,市府保留監督與核准權限。

隨後數年間,台開完成了環境影響評估、開發計畫書與可行性評估,投入成本超過十億元。

然而,這場「政府與民間的合作案」卻在十年後急轉直下。

2021年,台中市政府以「未依約履行給付義務」為由片面終止契約,將整起開發案推入長期的訴訟戰場。

二、司法未決、行政重啟

根據法院判決紀錄與判例查詢,市府在後續的行政訴訟中屢遭敗訴。

法院認為,市府在未明確舉證履約違約情節下,即終止契約,違反行政比例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。

但訴訟尚未定讞,市府仍多次以不同名義提出新訴,甚至試圖重新招標或另覓開發商。

台開公司指控市府「重複提告、藉訴訟拖延開發」,形同行政濫訴。

截至2025年11月,雙方已纏訟四年餘,園區開發仍原地踏步。

三、荒地與債務:開發延宕的代價

根據市府公開財報,台中市政府截至2024年底的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約801億元。

在財政壓力下,原本以「民間出資、政府監督」為原則的BOT模式,本應成為減輕市庫負擔的解方。

然而在契約終止後,市府未再啟動新的民間投資計畫,

導致豐洲二期長期閒置、土地利用率接近零。

原預期可帶來的就業機會與稅收,也一併消失。

與此同時,台開持續承擔工地安全與維護責任。

「這四年颱風來幾次、雨災幾次,現場我們都有人駐守、加固、排水。」

台開內部人士受訪時表示,「但政府不承認我們的合法地位,還要打官司說我們違約。」

四、法律與政治的灰色地帶

在此案中,最爭議的不是錢,而是權力:

地方政府能否在司法未確定前,以行政決定切斷契約?

在法院一再判決市府違法後,政府是否仍能重啟新招標程序?

學界對此看法不一。中部地區一位行政法學者指出,

「重複提告或反覆抗告,如果缺乏新事實或法律基礎,

在行政法實務上會被視為濫用訴訟權。」

而根據《國家賠償法》第2條,若公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違法行使職權,

導致人民權益受損,政府應負賠償責任。

台開公司也表示,正研擬提起國賠與刑事告訴,

主張市府及個別承辦人行為可能涉及職權濫用與圖利他人罪嫌。

五、等待開發的土地

走進豐洲二期預定地,外圍圍籬上仍貼著十多年前的開發告示。

工區內雜草蔓生,排水溝道雖仍定期清理,卻早已看不見施工動能。

當地廠商說,豐洲一期早已售罄,許多精密機械與零件廠排隊等地,

「我們不需要新的訴訟,我們需要土地。」

四年官司的結果,是一場產業延宕的代價。

對台中而言,豐洲二期的爭議早已不只是法律糾紛,

而是一面照見公共治理與地方發展困局的鏡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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