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告邱于芸不實指控侵害名譽 吳子嘉敗訴》

台開公司與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纏訟日久,日前吳子嘉訛稱台開董事長邱于芸對其不實指控並侵害名譽,今(27)日台北地院簡易庭判決確定,駁回吳子嘉請求,邱于芸勝訴。

自111年3月起,因吳子嘉爭奪經營權,歷經各種乖戾荒誕,傳票、主機設備等財物遭竊,致公司營運陷入困境。台開除依法提出加重竊盜告,不斷陳情各機關處室。對司法雖多有埋怨,然為維護股東、投資人與公司、員工權益,至今亦未曾放棄訴訟,眾多案件仍在漫長審理中。

吳子嘉先生則認為,台開公司邱于芸稱其竊取台開所有之財務係不實言論,減損其名譽,對董事長邱于芸提出不實之損害賠償訴訟,請求賠償新台幣50萬元。幸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今日判決,法官並未採納吳子嘉說法,駁回其請求,邱于芸勝訴。

如吳子嘉之輩,對於能掌握司法、掌握媒體、掌握話語權、有影響力的有力人士,如吳子嘉之輩,連最有聲量的總統候選人等都要與之對談、合照,台開還能獲得司法公平的判決,實在「難能可貴」。其造成台開公司下市的重大損失,許多已是金錢無法彌補與回復。台開董事長邱于芸尤其感謝判決還給當事人清白,但司法能確實維護人民基本言論,便是國家社會進步最大的助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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